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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主要哭!8月1日起要绑车牌?销分要实名?公安部辟谣了!

江门日报 2021-06-02


小编在网上冲浪的时候,

被一条“公安部通告”吓到了,

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,

消分(注:应为‘销’)‘实名制’

对于“江(ma)(lu)(sha)(shou)”的我,

这可不得了!不过,

真相的作用一直都是啪啪打脸↓


公安部交管局郑重通告:

此条信息为谣言!




目前,

关于机动车与驾驶证绑定、

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等方面

无任何新规出台,依然按原规定执行!

↓↓↓


2018年2月,为了让群众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更方便,防范“黄牛”非法牟利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,在原有可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,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


半年后,即2018年8月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(www.122.gov.cn)以及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(以下统称“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”)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。主要内容有:


第一,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途径。

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,可前往交管部门业务窗口或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将该车辆备案到本人名下。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。(注:本人名下机动车,注册当并登录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后会自动关联。)


第二,备案后,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范围。

1、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,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①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,②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,③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,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不满12分。

2、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,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,可自助处理无记分交通违法,或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。


第三,备案数量要求。

1、每位驾驶人,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,没有累积数量限制。

2、每辆机动车,除车主外,最多可同时被3名驾驶人备案,也没有累积数量限制。(注:如果车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,他的车同样可以备案到其他驾驶人名下。)



关于驾照扣分,你了解多少?

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,3分

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,3分

闯红灯,6分

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,6分

高速公路超速行驶50%以上,12分

......


在一个记分周期内,

记分满12分到底会怎样呢?

小编马上揭晓

☟☟☟


C证以及C证以下驾照:

扣满12分,重考科目一! 

对于持有C证及C证以下准驾车型的驾驶人,如果一个记分周期被扣12分(包括12分、12分以上不足24分),将参加满分学习并通过科目一(理论)考试。考试合格的,记分予以清除;考试不合格的,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。拒不参加学习,也不接受考试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。


持A、B类驾照:

扣满12分,直接降级!

依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第139号令)第七十八条规定:持有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,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,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,并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。也就是持有A、B类驾照的驾驶员,如果一个记分周期扣满12分,那就直接降级了。


持A、B、C、D、E……驾照:

实习期扣满12分,注销!

依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第139号令)第七十九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,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,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也就是实习期内扣满12分,不管你什么准驾车型,都得注销!


持A、B类驾照:

在延长实习期内扣6-12分,注销!

持有A、B驾照的车主,如果在实习期内被扣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,将延长实习期一年,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,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


扣分超过或等于24分怎么罚?

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,那不仅要学习七天重考科目一(理论),还得在通过考试的十天内,再去参加科目三(路考)的考试,两个考试都通过了才能清分,重新上路。


那么要怎样销分呢?


2018年3月1日起

驾驶人驾照需绑定对应车辆


没有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的,将无法处理交通违法,尤其是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。 


办理实名注册有2种途径,

但是不同实名注册途径,

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。


两种注册途径及对应绑定车辆数 

1

交管12123手机APP


1.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;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,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;

2.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hn.122.gov.cn)上的已注册用户;

3.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。


2

交警大队、车管所


1.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;

2.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(包括已在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上绑定的);

3.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。


 实名注册步骤 


1

交管12123手机APP


绑定过程中,

需要按照提示填写相应的资料信息,

具体资料信息如图所示,


1.审核通过: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、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。

2.审核不通过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: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,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。



2

交警大队、车管所


准备资料: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填写申请表

(绑定非本人机动车还需要提供:被绑定车辆的车主身份证明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)


只有通过以上途径实名注册后,方可在自助渠道办理交通违法。


希望大家往后安全驾驶,

不会用到以上小贴士!


来源:广州日报、东莞时报及网络

责任编辑:杨嘉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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